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把相思寮農民當作人

把相思寮農民當作人: "‧朱淑娟/2010.7.25

上周相思寮居民收到彰化縣政府公文,請他們去參加「安置計畫說明會」,事前沒有居民曾聽過這個計畫、更沒有人參與或了解這個計畫。說明會結束後,縣府要求居民兩周內回覆要不要買縣府新蓋的房子,且表示「要不要買各位可以自己決定」。這種會怎麼看都不像「安置說明會」,倒像是建商的「售屋說明會」。

什麼是「安置」?故名思意指的是「妥善照顧受害居民」。既然是照顧居民,包括安置方式、要不要遷移、重建的房舍地點、配置、居民權利義務等等,應先徵求被安置居民的意見並充分尊重,如此才能稱得上是「安置」。


然而,從去年四月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進入環保署、營建署審查以來,相思寮農民從最初到最後不斷到會中陳情,要求顧及相思寮老農的未來。但環評會、區委會連續8個月,在數十次的審查中,卻從未正視農民訴求。

偶有委員提起,中科就輕描淡寫回答「將委請彰化縣政府考量」。最後環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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