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

勞工不能吸菸?

勞工不能吸菸?: "

姚欣進


近日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國健局)發表新聞稿,宣稱該局針對「月薪四萬的癮君子進行企業成本推估,發現吸菸員工一天如果抽上四根香菸,企業一年將付出六萬元的成本」。國健局因此呼籲「企業推行職場無菸環境」,以「提升員工健康、節省企業成本」。


國健局職司國民健康,宣導吸菸與國民健康關係乃為該局職責本分,合乎情理之事。但掌握公權力的政府單位的言論對社會視聽影響鉅大,其宣導論述更應有嚴謹與合理論據,以避免不必要誤導。



以此來看,國健局對於所謂吸菸員工之企業成本一年達六萬元的論調,不僅毫無客觀根據,難以在現實中出現,恐更易淪為危言聳聽的社會負面效應。


首先,國健局的企業成本推估是假定吸菸員工「每天上班時間要吸四根菸,每次抽菸花十五分鐘,一天就有八分之一工作時間花在解決菸癮」。換言之,國健局認為台灣一般企業會容許員工每日工作八小時中有整整一小時是無所事事的吸菸,而荒廢了一小時的有酬工作時間。


但問題是,在台灣高度競爭的職場裡,有哪家企業會容許員工如此怠工呢?這假設顯然背離現實太遠。


其次,去年一月開始實施的「菸害防治法」就明文規定,在三人以上的工作場所以及各公共開放空間場所內禁菸。在這法律規範下,企業員工在一般正常上班時間內(生產線上、工作過程中),根本無法吸菸,那為何國健局如此漠視法律客觀強制性,而天馬行空的假定員工可以在工作過程中吸菸呢?


最後,國健局固然基於其職責而應發表關切國民健康言論,但國健局畢竟也同時是政府一環,其言論不能流於狹隘的本位主義偏見。政府乃是針對全民福祉來施政,這全民福祉不僅是國民健康,也包括了國民就業、經濟發展、與勞工權益等。


國健局的言論,大力宣導企業要求員工革除吸菸習慣,而非僅為工作時間不吸菸而已。國健局如此政策心態,客觀上,不僅會助長企業對員工勞動權益的不當壓制管理(例如,對員工工作休息的嚴格管理、對吸菸者不任用或吸菸員工不晉升等),更無異於要對台灣社會吸菸消費需求趕盡殺絕!


筆者非吸菸者,本文重點不在於為吸菸消費而請命,而在於:政府單位不應以偏頗言論來助長企業追求資本私利而加大控管員工空間。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感謝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