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

前言:傳聞已久的「活動中心變佛堂」案,即將成真


8月12日高雄縣府重建工作小組會議上,做出一項決議–「社區活動中心地目用途,請與慈濟基金會研議變更為宗教用地〈註明:容許做為佛堂使用〉,以符實際用途,俟完成變更後再由民政處委交慈濟管理。未來園區內再興建新的社區活動中心。」


在大愛村一直有傳言傳出:「慈濟會在大愛園區內興建靜思堂」,慈濟基金會秘書劉均安曾明確表示:「園區內不會有靜思堂」(發言內容請點選這裡),但在高雄縣府的會議後,「活動中心將成為慈濟的佛堂」之傳聞,確實為真,高雄縣杉林大愛園區的原定的社區活動中心,將要變更為「佛堂」使用。


來自那瑪夏的園區居民Alian不滿表示:「當初是說要當成行政(中心)就行政用嘛!根本長得跟慈濟的靜思堂一樣!到現在那裡是要幹什麼用的,我們 都不清楚。」而一位曾參與園區工程的建築工作人員則表示:「別傻了,一開始就不可能是活動中心。哪有活動中心,整片鋪木地板,還掛佛像,進去還要脫鞋 的?」


據當初看過園區藍圖的南沙魯居民表示,該建築物所在地確實被規劃成活動中心,說好會成為居民的活動、行政場所,有訪客接待窗口、社 團辦公室、文化成長館、展示場所等等,是園區居民的公共空間。不過,隨著建築物落成,一直未開放給居民使用,又掛起了巨幅法像,引發種種揣測,如今,縣政 府更做出了將之變更為宗教用地以為「佛堂」使用的決議,更大出居民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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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杉林大愛園區旁的「活動中心」,不只長的像佛堂,也即將變更為宗教用地。 (下)禮堂內舖木地板,正中央掛著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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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中心變成佛堂


何以出現「活動中心變佛堂」的情況?該建築物使用與管理如何劃分歸屬?記者去電詢問高雄縣重建會時,行政人員表示:「這個縣府還在討論中,也還沒有 定案。」那麼,縣府是否有協調接洽此事的窗口可對外說明處理進度呢?該行政人員表示:「因為這還是慈濟的,還沒有點交,所以應該是要找慈濟。」


記者詢問縣府相關單位如民政處、工務處,皆表示需看重建會決定,無法回應。最後由社會處旗山社福館工作人員(目前社福館有社工員在慈濟生活重建中心 駐點協辦事務)表示,就最近一次的開會討論中,決定將之變更為佛堂使用,縣府會另外覓地建造居民的活動中心,地點訂為A區,以後做為居民的多元活動空間、 園區各社團協會的行政辦公處。


該名工作人員也表示:「(園區建築)因為都是由慈濟蓋的,所以我們(縣府)也尊重他。我們也知道居民有反彈,所以縣府也有人去跟上人說過。不過上人的意思是,你看它是一個佛堂它就是一個佛堂,但是你要當它是喜宴之類的地方用,也是可以。」


該工作人員轉述縣府開會及與慈濟接洽的過程。「但是我們也知道居民不太喜歡在那裡(活動),所以最後是決定,幫他們另外再蓋一個活動中心。」他表示,這是縣府的初步討論,由於現在還未點交,一切仍要等點交後討論才能定案。


既然當初要蓋活動中心,何以最後變成了佛堂?慈濟基金會則未予正面回應,只強調尊重園區居民,一切要看縣政府重建會決定。




門口的玻璃鑲嵌著慈濟圖騰


原為公共空間,現交特定單位使用?



走訪位於杉林鄉大愛園區旁的巍然而立的「活動中心」,可發現外觀確如靜思堂,有部分八八零工在此從事整理環境的工作。建築物內部已有部分空間開始使用,分別為慈濟生活重建中心(已從園區永久屋遷至此處為正式辦公處)、勞委會就業服務中心、八八水災周年紀實展展示牆。


當初預定為居民公共空間的活動中心,如今成為佛堂,準備在點交後由民政處交付慈濟使用管理。在建築物使用變更設計的流程,經過何種程序,為何會由公共建築變成特定宗教使用?本為縣府承租台糖土地做為安置莫拉克災民永久屋的地區,何以成為特定單位的使用空間?


據悉,建造房屋前的公設整地等經費皆由公部門負擔,那麼這部分的公款使用是否合宜?為何公共空間可以突然變更使用?這些都是在大愛園區內的居民感到不解的種種疑惑,記者將持續追蹤報導。



預備變更為佛堂的「活動中心」,目前的空間使用模式─「八八水災周年紀實展」展列著慈濟志工在八八水災的服務工作(上)。位於園區內的生活重建中心已搬到此處為正式辦公處,原房屋核配給將入住的居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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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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