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就醫免驚!!政府協助無力繳納健保費者之相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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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經濟困難致無法參加全民健保之原住民,訂頒「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補助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之第6類第2目(申請者及其扶養人皆無職業)及蘭嶼地區第2類(職業工會會員)、第3類(農、漁水利會會員)、第6類第2目之原住民應自付之保險費,維護其就醫權益。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會健保業務承辦人柯小姐,電話:(02)25571600分機1607。 原住民多因長期失業或無固定職業,造成工作所得不足以負擔保費,以致無力參加健保,本會透過各地的原住民就業服務員及原住民家庭暨婦女服務中心社工員,輔導20歲以上55歲以下無職業原住民就業,以改善經濟狀況,民眾可到各地就業服務站、各縣市政府原住民就業服務員尋求就業諮詢與推薦媒合。本會另提供原住民各項急難救助,如醫療補助、重大災害救助、生活扶助等項目,協助民眾解決生活遭遇的困難。針對20歲以上55歲以下無力繳納健保費之原住民,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提供申請紓困基金無息貸款、分期攤繳保險費或轉介公益團體代繳保險費等協助措施;在欠費期間,遇有急重症必需就醫治療時,只要有村里長的清寒證明或醫院的認定,仍然能夠順利就醫。有需求之民眾,可逕洽詢各健保分局提出申請(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 |
http://www.apc.gov.tw/main/docDetail/detail_news.jsp?docid=PA000000005069&cateID=A0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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