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延續「2010茂林獵人學校觀點分析」文章後,作者繼續討論「獵人學校」與「生態旅遊」的關連模式,閱讀前文請點選這裡。
在學術界,「生態旅遊」一詞眾說紛紜。即便如此,生態旅遊的概念不外乎「小眾化」、「低衝擊」及「永續經營」,而其目的為「保育」與「提昇在地經濟」。但從過去文獻資料及狩獵文化倫理發現,生態旅遊欲達到的生態保育價值,在傳統生態知識(Traditional Ecological Knowledge)中已囊括其中。
紀駿傑[1](1996)從狩獵文化中的獵區觀、團體狩獵、各種狩獵儀式及分享天地觀探討狩獵文化對於生態保育的觀念,認為狩獵文化能夠節制狩獵數量與次數,同時有效分配資源。林益仁[2]認為魯凱原住民狩獵場的觀念,早已有生態保育的價值,這也稱之為「在地知識」。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在地知識」的實踐者,並不見得完全意識到這些行動便是合乎「生態原則」,而實踐者對於「生態原則」的理解很可能是建立在「社會規範」之上。
「狩獵著重的不是技巧,而是倫理。」此價值觀即是獵人學校在生態旅遊中所強調的意涵。
2010年3月,台南荒野保護協會與得恩谷合辦「魯凱小獵人生活體驗營」即是典型的「在地化生態旅遊」,筆者發現部落耆老對於狩獵文化都只存在片段式的記憶,但當六至七個耆老共同討論同一狩獵行為時,卻會在激辯中找尋真正的狩獵行為,譬如在一次的討論中,耆老針對入山的儀式的過程,是經過多次爭論後才有的一套儀式,而這套儀式也變成大家所共同認知的入山儀式。然而,耆老們參與此活動的誘因即在於「經濟利益」。
「獵人學校」是生態旅遊的一種形式,其目的也達到了「文化傳承」、「保育」及「提昇在地經濟」的概念。但值得一提的是,獵人學校的教育理念並非是把狩獵文化建構在主流社會的教育之上,而是把主體回歸於部落。
然而,筆者發現,在籌辦「魯凱小獵人的活動」中,耆老們記憶中的狩獵文化多是在討論中片段式的被拼湊成一個大家認同一致的儀式。而其中這些耆老都年過60,要多少次的討論與激辯,「完整的狩獵文化」才得以完整,是大家所關注的問題。
[1] 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研究所 教授[2]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 助理教授(本文作者為茂林魯凱族青年,現讀台南大學生態旅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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