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霖 <menglin1022@gmail.com> 於 2010年10月11日下午2:44 寫道:
第一屆 watta原住民族公民新聞獎一、宗旨為鼓勵原住民製播網路影音公民新聞,擴大報導與參與,特舉辦第一屆原住民族公民新聞獎。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電視台、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三、獎勵對象限原住民籍的中華民國國民。四、參賽活動日期自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5日止,完成線上報名程序。五、報名方式皆為網路報名 請填寫後方參賽表單。六、獎勵項目、方式1、新聞報導組(3分鐘以下):內容包括(環保、文化藝術、人物誌、新聞時事、部落趣聞)等等,擇優選出20則優秀新聞影音報導作品,各頒發「原住民族公民新聞獎」乙座及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含稅) 。2、專題報導組(7~10分鐘):擇優選出3則優秀專題影音報導作品,各頒發「原住民族公民新聞獎」乙座及獎金新台幣四萬元整(含稅)。3、平面報導組(含圖文) :擇優選出5則優秀圖文報導作品,各頒發「原住民族公民新聞獎」乙座及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含稅)。4、評審得視參賽情況,增列「特別獎」,頒發獎座乙座,以茲鼓勵。5、作品應與原住民事務主題相關,攝影器材不影響評分標準。七、參賽作品規格1、作品必需於2009年10月01日至2010年11月15日間,發表在各網路平台的影音新聞,且必須有效連結網站。上傳規格為640X480pixel。2、參賽者只能以個人報名,但作品可一人或一人以上共同製作,參賽項目可重複。八、評審辦法1、主辦單位遴聘實務界與學界人士,組成品評審團,全權負責評審事宜。2、最後決審得獎的新聞或專題報導,將在頒獎典禮現場公佈,頒獎地點與時間,將於11月底前,於原住民族電視台、PeoPo公民新聞平台watta原住民專區、wattanews網站公佈。3、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九、注意事項1、若參賽者現職或曾經為大眾媒體工作者,其參賽作品不得為任職於大眾媒體期間,為所屬媒體的相關任務所產出的作品。2、獲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法令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將取銷其得獎資格,並收回其已領得之獎座及獎金。3、得獎作品,主辦單位無償統一發表在"watta原住民公民新聞獎專區"及原視其他節目中。4、公廣集團(含公視、華視、客台、宏觀衛視、以及原視)所屬員工,不得參加該項比賽。十、活動推廣為擴大活動之宣傳,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授權本台就其作品,做無償非商業性使用與永久典藏。*連絡方式watta公民新聞推廣小組Tel: 江小姐02-2630-1938、陳小姐02-2630-1937、張先生02-263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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