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標題:回應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標題:回應台東縣宣佈推動「台東縣景觀自治條例」:

作者:蔡侑霖 (現為博士研究生)




發稿時間:2011106








針對近來公民團體對於東海岸開發的疑慮,台東縣政府日前(2011/10/05)發佈新聞稿回應,重點可分為二:其一,針對台東目前面臨的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狀況,台東縣長認為還是該透過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來面對。其二,在強調必須發展產業之餘,縣長不忘強調必須兼顧永續環境,並提出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為未來開發案做好永續環境的把關工作。總體而言,這個回應除了宣示繼續擁抱資本主義外,也重彈經濟發展與永續環境不必然衝突的老調,既沒有什麼新意,在維護環境正義上的決心與誠意也都令人質疑。





原住民族失去土地,與台灣在近代發展歷程中擁抱資本主義,恐怕才是造成今日台東會陷入收入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困境的主因,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必須簡短地回顧台灣近代發展史。首先,台東人口中有相當高比例的原住民,在日治時期開始進入定耕農業的原住民,儘管由日本政府授與現代的私有地產制度,然而大量傳統生存領域也同時被統治者所佔有。進入國民政府的時代,阿美與卑南等族群被歸入「原地山胞(隨後在原住民族運動的推進下改為平地原住民)」,沒有被授與原住民保留地,他們被日本政府所剝奪的土地由國民政府繼承,與世界其他地區的原住民族一樣,土地在現代(以及殖民)國家的統治下流失,是貧窮的開始。





儘管平地原住民可能在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下取得土地耕作,然而與其他台灣農民一樣,在「以農養工」的工業化政策下,農業剩餘被當成工業化的基礎。以稻米為例,政府所取得的低價稻米在外銷後得到的外匯,可用來進口工業化所需的設備。低糧價政策可以壓低工業勞工的薪資水準。農民所得在政府的糧價控制下自然偏低,當農業難以養家活口時,人們只好放棄土地而外移。一旦依附土地維生變得很困難,再加上家裡如有急用,土地自然很容易變成商品,而這種商品化的趨勢,在財團開始進入收購土地時,更迅速蔓延。





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解決?台東縣政府的答案是:更加擁抱資本主義。從這幾年台東縣政府對於大型開發案的立場來看,所謂的發展產業與創造就業,其實是指特定模式的發展,通常是引進大型財團投資大型度假村,而不是其他可能的選項(社會型企業、合作經濟等)。問題是,我們真能指望更加地擁抱資本主義能解決資本主義創造出來的所得偏低與人口外流的問題嗎?另外,擁抱資本主義真能與永續環境共存嗎?





對於資本主義與永續環境是否能並存的問題,「環境現代化」論者是抱著樂觀的態度,他們認為,隨著環境意識的進展,與科技的進步,環境問題是可以「被管理的」,只要政府、資本家,與非政府組織相互合作,建立制度化的監督機制與市場誘因(例如獎勵採用節能省碳的技術),廠商在利潤誘因下,會主動配合,以技術解決環境問題(就以美麗灣度假村為例,不就標榜著三層薄膜技術的廢水處理嗎?)。晚近幾年,我們的確看到許多「綠標章」的堆動,資本家(不論是高科技製造業或觀光業)一再宣稱自己採用最新科技,不會造成環境問題,而各級政府部門,也一再重申維護永續環境的決心,在法規範制度方面,從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世後,也似乎有越來越清楚的環境規範,台東縣政府宣稱將制訂「台東景觀自治條例」,也是此一「管理式」的「環境現代化」觀點下的產物。





然而,誠如邱花妹在探討台灣的高科技產業發展與環境爭議時發現的,期待資本家主動落實永續環境的訴求與台灣政府做有效的環境管理,根本不切實際。首先,對於資本家而言,永續環境的宣稱通常只是一個「漂綠(green
wash
)」的動作。再者,在學術討論中,台灣國家的性格被認為是「發展型國家」,也就是各級政府政策將追求經濟發展視為優先於一切的目標,這表示,公部門不單單只具管制者的角色,而是在各種重大投資案中,不但要扮演催生的接生婆,更要扮演畜養的角色。所以公部門的角色本來就有永續環境規範者與促成重大投資的畜養者這雙重角色,公部門的選擇通常是以促成重大投資案為優先。對環境影響評估的強勢介入,以及在行政法庭對中科三期的判決確定後,依然允許廠商繼續運作,都顯示公部門的角色嚴重地向投資者傾斜。這種角色傾斜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這裡的「民間」其實是指資本,而不是公民團體)下諸如BOTROT的個案中恐怕更為嚴重,因為此時公部門不只是管制者,也不只是畜養者,而根本是共同開發者,等於是與投資者站同一陣線,在這種狀況下,當然更無法堅持永續環境的訴求。以美麗灣度假村的案例來看,台東縣政府在環評上的操作痕跡斑斑,也無視行政法院對於環評違法的判決,而那些真正想稱職地維護永續環境的公務員們,必須面對來自廠商與行政長官的壓力,最終通常是主動或被動調職的結果。





因此,我們必須要問,如果公部門不執行現有的環境規範制度,多一個「台東景觀自治條例」,到底會有什麼不同呢?只是令人質疑,這是台東縣政府在面對逐漸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推出的擋箭牌。





事實上,「環境現代化」論者,以及資本家與台東縣政府的觀點,無法回應資本主義發展的根本矛盾:資本主義的發展必須將各種環境資源轉化為商品(包含觀光業),從而才能進行資本積累,這涉及到不斷地剝奪自然環境。而在剝奪自然資源的同時,環境正義的問題卻永遠不是公部門與資本家所願意思考的。在東海岸的開發案中,至少涉及到,在允許資本家使用公有土地牟利時,卻不願意歸還被國家政府強佔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讓原住民成為這些公有土地的管理者。還牽涉到,在資本得以全球流動的今天,一旦環境遭受破壞,資本可以易地投資,不需要承擔環境後果,必須承擔後果的,還是一般平民百姓,例如對於世居東海岸沿線的原住民而言,一旦沿海生態遭受破壞,還能補得到魚嗎?





此外,在發展政策上,分配正義的問題也必須被重新思考。如果是過去的土地侵奪與擁抱資本主義造就今日的所得收入偏低與人口外流,我們為什麼不逆向思考?與其更加擁抱資本主義、促成重大投資案,不如重新回過頭來支持農業與合作經濟,鼓勵當地生產當地消費的在地型經濟。近年來,在一些公民團體的堅持下,台灣社會中已經出現這樣的努力,台東縣政府何不順勢而為?






從今年英國的街頭抗爭,美國的攻佔華爾街行動,一直到台灣的農民抗爭,還有對東海岸開發的憂慮,一再證明資本主義的發展模式已經受到挑戰。在社會與環境的不正義隨處可見的狀況下,不回應這些問題,不依照行政法院的判決處理目前美麗灣度假村的爭議,從而只是宣示擁抱資本主義,「台東景觀自治條例」的推出,無異只一個「漂綠」的橡皮圖章與櫥窗裝飾,恐怕只會引來公民團體更深入與持久地批判與挑戰!(全文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感謝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