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九百多天,史上最無感的行政作業!信口開河的審查,就要趕走阿里山的主人?!──阿里山鄒族來吉自救會北上監察院陳情記者會
時間:民101年2月4日(六) 上午10 點地點:監察院大門口,(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聯繫:陳有福 0934179197
八八水災嘉義縣土石流災情最慘重的來吉村,遭遇史上最嚴重的政府無感覺行政作業!災後九百多天,來吉部落鄒族同胞決意要遷居的地點──152林班地,嘉義縣政府至今還在初期可行性評估的水保審查階段。重建條例將在八月份走入歷史,嘉義縣政府似乎也在打算讓來吉村鄒族同胞遷居152林班地的決定,在社會的無感之下,無聲無息地走入歷史?!
災後,來吉部落被列為「安全堪虞」區域:河床上升20公尺,已與部落一、二鄰房舍基地等高,上游尚有龐大的土石流料源,只要再一場大雨隨時有可能沖下來。由於阿里山鄉沒有就地避災設施,依據災害防治法的規定,每逢汛期颱風,要強制執行避災工作,三百多名部落族人在三更半夜滂沱大雨中從床上被拉起,攜老扶幼連滾帶爬,大包小包狼狽不堪的被攆上車,撤到兩個半小時車程的中庄營區及朴子配天宮。急促尖銳的哨音,軍警兇狠咒罵:「叫你們不要住在山上就是不聽,浪費國家資源」。舟車勞頓地撤出,在營區呆三、五天,族人說:「很丟臉,中庄營區附近的人看到我們都說,啊又來給政府養了喔。」來吉村長陳有福感慨道:「一天到晚被撤離,沒有精神分裂已經不簡單了。多少婦女心神不安,靠安眠藥入睡。」
相對的,152林班地是鄒族祖先居住過的地方,是鄒族傳統領域。但由於嘉義縣政府的無感行政作業,三年來,開了數十次各種專案會議、審查會議,以各種莫須有的因素阻攔,在這些因素排除後,今年二月份才進入水保審查階段。導致這三年來,來吉部落村民經歷了五次大規模撤村!
因此,今天我們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條之一(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之二(維護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與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參酌《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與《行政程序法》第九條(行政程序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等規定,來吉自救會將列舉嘉義縣政府違法失職之處,向監察院提出彈劾。
訴求一:請監察院調查嘉義縣政府不尊重原住民族意願、不遵行相關法令規範,過程中有無行政疏失,並促其改善,盡速完成辦理災民安置的各項工作。訴求二、強烈要求撤換對152基地安全認定持有傲慢偏見、對災區認定偏頗之專家學者,嘉義縣府水保審查委員「段錦浩」先生(中興大學教授)
最後,我們不得不懷疑,馬英九總統所謂的:「遷村災民的安置地必須為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重建地區必須要與災民有文化、族群、歷史的延續性」,只是欺騙原住民的幌子!在多數委員同意下,一個信口開河的所謂專家,嘉義縣政府就拿他沒辦法?就要讓我們繼續飽受土石流的威脅?或是把我們趕下山,讓族群文化在麻痺中消亡?你們砍盡整個阿里山的原始檜木林,縱容滿山遍野的濫墾濫伐,讓我們的部落家園被土石流沖毀,你們聘請的專家學者在哪裡?連我們的立錐之地也要連根拔除?如果連152林班地這麼好的條件,都是危險不適合居住,請政府將阿里山地區一萬居民全部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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