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原住民族自治與地方自治的差別

原住民族自治與地方自治的差別: "

國於2005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其中第4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是為我國追求國際法精神、承認原住民族權利的一項進步。


惟2005年至今,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的法案在行政部門內部以及行政、立法部門之間來回緩步衝折,尚未通過,其中的理由先是政黨二次輪替前朝小野大的不利情勢,後有政黨二次輪替後執政黨欲提出自己的法案版本的說法,現任原民會主委上任宣示《原住民族自治區法》為其優先推動之法案後,則為求務實可行,而重新擬出一避免衝擊現有縣市自治的草案版本。


務實可行,固然是現實權力運作下必須有的考量,但若是為求「可行」,而失去了原住民族自治之內涵,則這樣的自治就會產生有名而「無實」的危險。因此,對於原住民族自治之基本精神的掌握,就非常的重要。


歷來常有誤解原住民族自治者,以地方自治和原住民族自治作比擬,質疑原住民族自治後財政來源與治理能力等問題,但是原住民族自治並不等於地方自治,他們至少有幾個面向的差別:


首先,原住民族自治是國際法架構中所承認之民族自決權的一環,也就是說原住民族作為一個民族,有權決定自己的政治未來,包括和它所處的國家的維持怎樣的政治關係,而自治是行使自決權的一個選項。


這樣的自決權是因著原住民族固有主權(inherent sovereignty)而來的,是因為原住民族與其土地之間先於現代國家所存在的特殊關係而存在的;但就地方自治而言,地方自治是國家為了行政的效率、草根的參與、決策過程中充分的在地資訊等理由,進行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的分權工作。兩者在權利的原理上有很大的不同。


此外,在層級上,地方自治是由隸屬於中央、權力低中央的區域性自治公法人(地方政府)在行使自治權限,但完整的民族自治則不應該只是一種地方政府層級的自治,而是以一個民族為單位的公法人(民族政府)和國家維持相對應的關係。易言之,民族政府也應有權參與到國家中和其相關事務的最高決策過程。


最重要的,在土地與自治財源上,原住民族自治政府對其土地的管轄,並不是國家委託或交付地方自治政府管理土地的關係,而是國家基於正義之回復,歸還原住民族因其固有主權而生的土地權利。


也正因為基於正義之回復,對於原住民族自治的財源,國家應該秉持彌補過去包括掠奪土地等錯誤歷史造成原住民族傷害的原則,對原住民族予以直接金錢的補償,或是財政發展計畫的支援。它和中央政府補助地方自治財源的概念亦是大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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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自治,是基於對正義的恢復,在未來能有原住民主體性的展現(攝影/鐘聖雄)


(作者為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助理教授)


(本文轉載自立報 2010-7-19,原文出處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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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作的力量,慢慢展開

手作的力量,慢慢展開: "

2009年8月,一場如世紀末來臨的大災難,改變了很多人的命運,大風大雨帶走了無數條生命,但同時也留住與拉回很多離鄉和異鄉的人。目前任職於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的郭雅倫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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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的工作人員雅倫。


從家園重建到自我重建


八八風災前,已經計畫好要出外工作的雅倫,因為這場大風雨而留了下來,從加入志工隊協助救災工作,到目前投入協會的重建工作以來,雅倫緩緩道來這段期間對於自己生命的巨大轉折。


曾在都市中求學、工作長達八年,後來因為人際關係的適應不良與家中有生病的親人需要照料,雅倫回到故鄉六龜,這一待便也待了十年,陸續照顧了外祖母、祖父與母親,面對他們的一一離開,悲傷讓她不知何以為繼,生活失去重心,原本因照顧家人便鮮少出門的她,又更加地足不出戶,長期處於失落和傷感情緒中的她,決意再也不能這樣下去,就在她決定要走出家門、走出心牢的時候,莫拉克颱風來襲。


「與其說是重建家園,不如說是重建自我,因為災後的這些工作讓我改變很大」,雅倫緩慢但卻堅定地說著。


加入災後立即成立的志工隊那天,雅倫看見認識的慈濟師姐時,兩人緊緊的擁抱,那是一種找到夥伴和支持力量的喜悅。


「在協會,一群人一起在為共同的目標努力,讓我有夥伴的感覺。本來我和人互動溝通時,都不敢看別人的眼睛,但是在這裡工作,接觸到很多人事物,不斷地被磨、被挑戰,現在的我變得比較有自信,而且狀態比以前更好」。這場災難,讓原先打算出外工作的雅倫留了下來,並且重組了她的生活、她的生命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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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自己也溫暖他人


喜歡閱讀和手工藝,因為父親是廟宇彩繪師,所以雅倫從小便喜歡上塗鴉和動手作小東西,求學期間讀的是美工,喜歡透過閱讀來學習更多東西,像是嬰兒鞋的製作,便是她照著書,慢慢摸索出心得來,受到不少朋友的肯定。


為什麼喜歡動手做東西呢?她說那是一種很簡單的感覺,什麼事都不想,可以專心的完成一件事情,自己做的第一雙嬰兒鞋就是為了要送給同學的小寶寶,當她看見別人收到禮物時的開心,那是最滿足的事情。


喜歡下廚,因為那是一種回憶媽媽的方式。如果別人喜歡自己做的菜,就會有下廚的動力,自己種菜、養雞、做菜,溫飽自己的同時,也希望和人分享。


喜歡書寫,在協會的工作裡頭,她定位自己是記錄者的角色,想要寫下協會從災後成立以來,一路上的轉變。談到最想書寫的主題時,她說用自己的方式來寫六龜鄉誌是目前最大的願望,把發生在六龜裡的大小事情,都書寫成為故事,讓更多人可以看見、知道,讓六龜鄉誌成為每個人生活裡的記憶。


對於未來的生活,雅倫希望可以越來越簡單,在物質上,可以自給自足,將慾望降至最低。繼續閱讀、書寫、創作,讓這些過程給予自己力量,讓自己也能傳遞溫暖給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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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倫辦公桌上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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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精神-排灣人的重『建』與重『見』

原民精神-排灣人的重『建』與重『見』: "

八八風災重創台東嘉蘭村的排灣族人,房舍、農地被大水及泥沙沖毀、流失,雖然無情的天災打擊,原民們卻也因此重新思考原民的精神價值、重新了解部落文化,喚起部落生命力,讓重建的部落人民與古老文化的傳承連結。


原民女性,現在也能為部落文化的「重見」出一份力;一群嘉蘭村婦女們,由家扶中心與台灣應用材料公司資助基本生活津貼,參與了經濟部中小企業的課程培訓計劃,學習古代技能-陶珠的藝術,深刻的了解古代陶珠符號的意義,將陶珠傳承下去,在今年4 月21 日成立嘉蘭芭伊工坊,「芭伊」兩字在排灣語,正是婦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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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的陶珠工藝


排灣族的陶珠各有不同的表徵意義,不但做為飾品,更是象徵地位的賦予。「高貴之珠」是頭目的信物、「太陽的眼淚」表示思念、「土地之珠」象徵農田,內向的排灣族青年男女,若有合意的對象,就會送給對方象徵愛情的「孔雀之珠」來表示愛意。在一串項鍊中,主珠,就是這串項鍊的主要意義所在,另外再配上其他附要的陶珠裝飾。以頭目而言,所配飾的主珠就是高貴之珠,旁邊則有象徵農田的土地之珠。


目前芭伊工坊除製作傳統圖案的陶珠,也有些創新的設計及組合,做成項鍊、手環、耳環等充滿原民風味的飾品及物件。近期還將再開設布包班,教導製作布包,再結合陶珠做成創新飾品、用具。


重建報圖片

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合作,整合各界資源即能開展更多傳承原民文化機會


漂流木的再生應用


漂流木,正是製作手工藝品的好材料。經由林務局台東林管處提供2000 公噸的漂流木給嘉蘭村,以及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的協助下,勞委會南區職訓局在嘉蘭村開辦「漂流木創作研習班」及「漂流木木雕進階班」,包括木材表面處理及各種雕花技巧的習得與運用。


透過密集的訓練課程,受災民眾重新賦予漂流木嶄新的生命價值,並運用其智慧與手藝,將漂流木轉換為各式建築材料、生活家具及藝術創作素材,讓村民們除能習得一技之長外,並能以自己的力量參與家園重建。


由清華網路文教基金會及台灣好基金會輔導的向陽薪傳木工坊,則利用已廢校的多良國小空間,進行人材培訓、漂流木傢俱、甚至還有單位積木生產,目前機具都已進駐,希望將來能有木工專業技術的旅外台東子弟,返鄉投入生產。


傳統石板屋元素再現


原民特色建築,自然不能在這場重建風華中缺席,為了傳承排灣族傳統石板屋建築的方式及過程,並讓族人辛苦生產的手工藝品能有個固定的展售地點,甚至將來做為學童課輔中心、凝聚部落民眾,在離活動中心不遠處的一塊土地,鄭漢文校長等人發起籌建「排灣好.店」的提議,


歐正夫、侯財星、陳添祥、歐幸治等有蓋過石板屋的長老們,帶著嘉蘭青年會的青年們,開始整地,就地取材搭建石板屋;木材使用撿拾來的漂流木,石材則是附近農田、山上到處尋找,搬運回來使。為了安全、符合未來需求,石板屋的設計經過改良,內部挑高加高,牆壁加厚以增加強度,中間還以烏心石做為屋柱,屋頂則是用厚達2 吋的香桂、鐵杉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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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七月底可完工啟用的石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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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回來的建材,還要再敲打、磨切才能使用,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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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文化的重「建」與重「見」,歡迎光臨!


芭伊工坊:(089)751331


向陽薪傳木工坊:0912-103451 0921-689105


日旺木工坊:0917-292402


延伸閱讀<排灣原民手工技藝班>:楊寶全的北葉皮雕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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