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一年災後(5) 無所有權之受災戶,請求安置之權力不應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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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 台灣民間聯盟 garfield 著 (日期為 2010/12/7)

文/柯亞璇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5),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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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行委員賴中強表示,關於永久屋分配的問題或者更擴大來看,如果把中繼安置考量進去的話,「到底怎麼樣的人」有權力請求政府來提供「安置的住宅」?,或者是更根本的問題請求政府提供一個安置的住宅,到底是不是一個權利?或者災民的安置只是一個慈善團體的捐助或者是說施捨?

他也表示,災民有無權利請求安置這整個問題的出發點,剛開始的時候就注意到政府的一些法規,在定位上不太清楚,因此提出了這個質疑。

他也提出質疑說,「如果你是一個受災戶,但是你在原鄉部落住在那邊,但是你沒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這個時候這樣的一個住民是不是有權利請求政府提供適當的安置?」

接著賴中強也繼續提出一個案例,政府提供的安置如果說這個災民是跟房東租的,而這個房東根本不是住在原鄉部落,他是住在台北。政府反而提供這個永久屋給這個住在台北在部落有房屋所有權的人,這是一個很荒謬的事情!

以下是賴中強針對重建政策中永久屋政策所提出的討論相關整理報導。

一、重建政策與安置災民的衝突

(1)永久屋分配權:是政府在主導,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

賴中強律師表示,即使沒有被劃定特定區域,但是你的房子毀損了,或者是你住的地方是安全堪虞地,你還是可以分配永久屋,這是一個合理的修正。

而針對分配永久屋,按照法規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你有房屋的所有權狀」,跟你「沒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狀」,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那什麼叫做有房屋的合格所有權狀。簡單講就是你的房子有去地政事務所去做登記的有所有權狀的。或者是你雖然沒有所有權狀,但是你有繳房屋稅,他(政府)用這種方式來認定他有房子,這是比較好的情況。

如果說你是這種情形的話,那基本上98年8月8日當天以前的戶籍,如果這個戶籍內有2個人以下可以分到14坪,3-5人可以分到28坪,6-10人可以分到34坪,那如果上面是一個空戶沒有設戶籍的話,可不可以分配到永久屋呢?結果還是可以,這就是剛剛講的不合理的地方。

沒有戶籍即使沒有住在這邊,就看說房屋面積有多大?14坪以下可以14坪,14到28坪可以分到28坪,28坪以上者可以分到34坪。

那再下一種情況就是你如果沒有所有權狀,那政府會要求你拿出繳納水電費的證明以及你可以合法使用土地的證明。

如果沒有戶籍但是有居住事實的時候,可以要求部落會議、派出所、或是村里幹事來提出證明,但是最多只能分配一戶。沒有戶籍的最多只能夠分配一戶。那很多問題就由此而生。他沒有戶籍但是實際上住在這邊,住了很多人,可能住了10幾個人,但是最多只能分到28坪。

從以上的分配,如果民間團體有意見,可以跟政府再協商去修訂前面的原則。這個就衍生出一個問題就是說,這個到底是政府在主導的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如果根據法規居民可以受分配,但是民間團體卻不分配,這樣合不合理?

(2)重建基本的錯誤:跳過了「中繼安置」

賴中強也表示,從以上的分析,政府提供給原住民不精確的消息──「他(政府)說你們一定要劃定特定區域,你們如果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就不能分配永久屋」。這個講法是不對的。因為政府還是有另一個辦法果是安全堪虞還是可以申請永久屋。

第二個要件是要自有房屋,可能是在地政事務所有登記的,或者是違建的但是有繳房屋稅。如果沒有前兩種情況,你就必須提出合法的土地使用證明,加上水電費的繳納證明。

第三個要件居住事實,很多問題都從這裡來,有戶籍的時候照戶籍人數分配,沒有戶籍的時候按照房屋的面積來分配,沒有戶籍也沒有房屋的所有權狀稅籍的時候,那就是說最多只能分到28坪。

他說,「基本上這樣的辦法,它有一個基本的錯誤,第一個是它跳過了中繼安置,這三件事情其實是同一件事,第二個是說,因為它最想提供的就是一個永久屋,那『永久屋』變成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再來是不當連結的問題,在永久屋的授與契約裡面要求切結,不可以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因為這樣的一個根本性錯誤,在「永久屋」的分配上就有些根本以及執行細節上的問題。

要有房屋所有權也要有居住事實,不只是這樣,如果說一個房屋裡面有3張戶口名簿,但是實際上政府只承認只有一家可以申請。老大可以申請,老二、老三不能申請,可能住了10幾20個人,但是他只能分配到一戶,因為這個房屋所有權,只能夠拿來給一戶申請,第二戶、第三戶不能申請。

大社村有一個更離譜的例子,房子是爸爸的,爸爸在八八水災以前已經過世了,那三兄弟就分別去辦繼承登記,每個人繼承這個房子的1/3,形式上看起來符合政府的法令,政府還是說不可以,相對的這個三兄弟只能有一戶可以申請。

水電公司的門牌號碼跟住戶的門牌號碼不一樣,這是發生在大社村的情況,就是因為早年台電遷水電的時候,它規定說你一定要有稅籍號碼才可以遷水電,所以整個大社村的稅籍號碼,都集中在某兩戶人家,後來由於種種的不合理政府已經由原住民集體遷村安置方案,但是這個安置方案就是讓其他無法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可以跟政府承租的方式與部落一起遷村。

沒有中繼安置,加上部落原本的合法房屋部落,造成整個村子被拆散成個別不同的單位入住,原本的人際關係也受到影響。

二、幾個可能的出路

對於以上在重建發生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與案例,賴中強也提出幾個可能的出路,第一個是說這是民間興建的永久屋,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1)被凍結的中繼屋經費

對此,賴中強表示,重建過程中政府一直不願意推動中繼安置方案,但是在政府所提的莫拉克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做了一個審核決議,原住民委員會災後重建預算裡面「災民就住及安置業務」有21億。

其中被凍結1/3也就是7億指定要來蓋中繼屋,所以其實國家的預算有一筆錢是準備給原住民蓋中繼屋,只是這個後續要行政機關來推動。如果政府不蓋中繼屋的話,這7億的預算是不可以用的。

(2) 民間團體蓋中繼屋並不是一個捐贈

最後,賴中強也特別說明,「我想來釐清一個事實,民間團體來蓋中繼屋,他並不是一個捐贈,他只是協助政府來履行政府應該履行的義務,所以這不是一個單純捐贈,而是政府根據公法上他應該可以履行的義務。」所以災民請求安置是一種權益。而災民在請求政府安置有爭議的時候,是可以透過訴訟來求助的。

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賴中強表示,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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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探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未來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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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 小地方新聞網 admin 著 (日期為 2010/12/5)

別開生面的跨國合作計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簡稱北藝大)與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簡稱民博)於2009年5月15日簽訂長達3年之合作協定,共同推動民族與民俗文化遺產之研究及教學工作,

第一階段,於2009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台舉辦「2009民俗與民族文化的蒐藏講座與工作坊」,邀請民博吉田憲司教授、福岡正太副教授、日高真吾副教授等前來台灣授課,並進行田野調查與研習工作;

第二階段,北藝大與民博繼續在2010年8月29日至9月3日,於日本舉辦「2010民俗與民族文化的展示講座與海外考察課程」,除兩天半於民博之研習課程(包含參觀民博之常設展及典藏庫等),配合課程主題,拜訪大阪歷史博物館、滋賀縣立琵琶湖博物館、財團法人竹中大工道具館、大阪市立住居博物館等,另預留一天時間讓學員自由參觀大阪市及周邊之重要博物館。

民博於1974年成立,1977年正式開館,原初的收藏品來自於1970年舉辦大阪世界博覽會時,由參展單位帶來的各國民族及民俗、文物,「致力於人類學民族學研究,並透過收藏及保存民族學物件及公共展覽,以促進對於全世界之人民、社會及文化的共同理解與意識為目標[1]」;

民博自2004年4月起隸屬於大學共同利用機關法人「人間文化研究機構」,並負責國立大學法人「總合研究大學院大學」之地域文化學及比較文化學的博士班課程,有六十位民族學及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人員,吉田憲司教授表示,目前民博大約有四十位博士生,因為從事田野調查的關係,只有大約二十五位博士生經常在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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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博園區之建築外觀(上),以及本館入口處之水域空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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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民博不但是國家級的文物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機構,也是高等教育之人才培育基地。這樣一座聲譽卓著的文化機構,近年對於既有的展示手法,進行許多的反省與檢討,吉田憲司教授於課程中表示,世界上的民族學博物館,多半是由自己的文化出發,再去看待其他的異文化,近年來這些被展示的異文化,也開始提出詮釋自己文化的主張;民博一開始是希望呈現一個縮小的世界旅行,但是,這樣的目標已經越來越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如何面對異文化,以及思考自己與異文化的關係。

民博在開館二十年週年推出與英國大英博物館共同策劃舉辦之「異文化的視野」特展(分別在1997年9月25日至1998年1月27日,以及1998年2月11日至4月12日於民博與位於東京之世田谷美術館展出),主要構想是將大英博物館之民族誌展覽室在日本進行重建與重現,運用大英博物館的資料及照片,輔以民博及世田谷美術館的藏品,並以非洲及大洋洲作為主要的展示主題-歐洲人對於兩者的印象,前者是荒地,後者是樂園,無論如何,都是屬於最遙遠的地域及世界,此項展覽特別把非洲、大洋洲及日本放在一起,展現四大主題:

(1) 大英博物館的非洲、大洋洲及日本。

(2) 非洲人、大洋洲及日本人眼中的西方。

(3) 日本人眼中的非洲及大洋洲。

(4) 跨越文化的當代世界。

此項展覽之日方負責人吉田憲司教授表示,開展後,接到很多的抗議,包括:燈光太昏暗、展覽品太多、解說牌太小等,後來就特別說明這是大英博物館展覽室的重現,雖然消解抗議的聲浪,但是,還是解決不了大家的疑惑;因為這項特別的展覽,民博自2008年起,開始進行常設展區的全面更新作業,預計要花費六至七年才能完成(目前非洲館、西亞館、音樂館及語言館已經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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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博完成更新後之西亞館(上)及語言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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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憲司教授表示,民博過去以地域及主題進行展示的規劃與設計,並沿用西方的觀點與操作方式,缺少當代收藏會讓文化停留於靜止的狀態,缺少動態的演變,也讓觀眾只看到大量的物件,卻無法理解使用物件的人與生活,此次展示調整方針包括:

(1) 更重視各區域與世界的連結及與日本的連結。

(2) 移除傳統與現代的二分法。

(3) 凸顯各文化與當代社會的連結。

(4) 與文化擁有者共同策劃展覽(邀請非洲8個博物館擔任顧問,每年會到民博進行交流)。

(系列待續)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博士班研究生)

[1] 資料來自民博官網:http://www.minpaku.ac.jp/english/aboutus/#history,點閱時間:2010年11月15日。

系列閱讀:

試探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未來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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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探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未來性(3)澎湖生活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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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 小地方新聞網 admin 著 (日期為 2010/12/6)

編按:本文為作者針對日本與台灣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探討系列文章,系列 (1)  與 (2) 介紹日本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簡稱民博),系列 (3) 介紹台灣澎湖生活博物館(簡稱澎博)。閱讀系列文章,請見文末。

澎湖生活博物館之籌設歷程與概況

相較於年代久遠之歷史文物,或者身價非凡的藝術精品,以收藏民俗及民族文物為主題之博物館,與特定地域居民或特定族群人民之過去、現在,乃至未來生活,呈現更為緊密之連結關係。

台灣目前雖然沒有以民族學或民俗學為主題之國家級博物館,但是,在社區總體營造運動之促進與推動下,卻引發許多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農(漁)會等單位,陸續成立許多展現地域特色之主題博物館,其中涉及民族及民俗範疇者也不在少數,其中又以於2010年4月3日正式開館之澎湖生活博物館(簡稱澎博)最具企圖與規模。

澎博雖然是目前澎湖地區最大型之公立博物館,但是,博物館之籌備過程卻是相當的坎坷,不像其他國立或縣(市)立博物館先核定專案計畫,並編列經費逐年推動,受限於地方財政困難,地方人士自1999年起開始倡議,澎湖縣政府於2001年編列經費委託北藝大執行「澎湖生活博物館調查研究與設置規劃計畫」(2002年7月完成),2003年,繼續編列經費委託林獻瑞建築師事務所執行「澎湖生活博物館設計規劃監造案」(2004年11月完成規劃設計)。

2004年起,澎湖縣政府逐年申請離島建設基金之經費補助,陸續推動博物館之建築、空調、展示、典藏庫房等工程計畫,並同步進行既有藏品檢視與登錄、發動民間文物徵集活動、辦理在地人才培育、強化軟體整備及服務機能提升等,另針對營運管理模式與組織編修進行研究、評估(部分經費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及澎湖縣政府自行編列預算支應)。

澎博除於建築外觀運用諸如馬背、天人菊、硓咕石、玄武岩、星空、風、海浪等在地元素及特殊意象,也思考與鄰居孔廟園區之空間互動與對話;此外,門口以居家常見之大茶壺為主體,結合磁碗及民眾參與機制建構而成之「澎壺-風如茶」公共藝術,也讓博物館之外部景觀更為獨特與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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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富含地方特色意象之建築外觀(左)與門口大型公共藝術(右)

館內常設展位於二樓與三樓之部分空間,二樓展示發現澎湖、海洋的澎湖、歷史風華、兵家必爭、民間信仰、歲時節慶、做山-農的生活、討海-漁的生活、漁產加工、歌吹相聞等十個單元;三樓呈現萬年富貴澎湖厝、瓜瓞綿綿子孫萬代、澎湖的聚落、健康日記、文風教育、休閒娛樂、菊島大代誌等七個子題。較具特色者包括:

(1) 海洋的澎湖:

除展示大航海時代的古地圖(複製品)與船隻縮小模型,以及水下考古所打撈之歷史文物外,特別複製一艘實體仿真的透西船[1],讓觀眾可以登船了解貨船之實際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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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之「海洋的澎湖」展區,以影音多媒體模擬海洋意向(上),以及實體仿真的透西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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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歲時節慶:

以兩張方桌,分別佈置為「犒軍」祭儀神案(背後放映訓練「小法」之紀錄影片),以及放滿金銀紙及紅蛋的供桌;另運用六張披上刺繡桌裙的方桌,分別呈現「乞龜」文化,以及各種蔬果及熟食供品,其中,最有趣的是用蓬萊米製作而成的「雞母狗仔」,據澎博人員表示,為了傳承這項已經式微的民俗活動,未來將舉辦相關研習課程,除可延續傳統技藝,亦可激發常民之美學創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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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之「歲時節慶」展區,以擬真方式呈現「犒軍」祭儀神案(左上)與放滿金銀紙及紅蛋的供桌(右上),另展示當地之「乞龜」文化(左下)與各種蔬果及熟食供品(右下)

(3) 萬年富貴澎湖厝:

以澎湖傳統建築的外觀形貌及地域質材,設計饒富特色之展示櫥窗,分別介紹傳統民居建材及建築變遷之三個歷程。

(4) 瓜瓞綿綿子孫萬代:

於前述櫥窗後側,以文物陳列與情境展示等手法,呈現婚嫁、懷孕/生產、滿月/收涎、度晬、祖德留芳、灶腳等不同生活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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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之「萬年富貴澎湖厝」展區,呈現傳統建築意象之特色櫥窗(左),以及「萬年富貴澎湖厝」展區之滿月/收涎之文物展示(右)

(5) 澎湖的聚落:

針對全國第一處,也是目前唯一一處國家級「重要聚落」之澎湖望安花宅,製作「30:1」之巨大模型,館方為了這座模型,特別設計高達兩層樓的「天井」,希望讓觀眾可於二樓近距離了解花宅之空間配置與各項細節,也可自三樓迴廊俯瞰花宅全貌,並經由展示設施了解石敢當、石塔、風獅爺、五營兵將等與聚落相關之厭勝物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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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之「澎湖的聚落」展區,位於二樓之花宅模型(上)與三樓迴廊之厭勝物文化展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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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

與真人相同大小之「報馬仔」及「踏涼傘」,結合影音聲光效果之王船縮小模型,以及石滬、潮間帶、魚灶之情境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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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之「民間信仰」展區的報馬仔(左),以及「討海-漁的生活」展區的石滬情境展示(右)

除此之外,一樓有笑臉迎賓牆、互動留影裝置、半天鳥叫聲與飛鳴吊掛模型,以及大廳特展區;三樓則有澎湖劇場、願景澎湖互動區,以及我家寶貝特展區,前者由民眾提供文物,館方協助於一個或多個櫥窗呈現參與民眾之個人或家族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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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一樓之笑臉迎賓牆(左),以及三樓之澎湖劇場(右)

展望民族與民俗展示之未來性

相較於國家級之日本民博,縣(市)層級之澎博,自然在典藏、研究、組織、預算等資源面向上,很難與之相互比擬,但是,許多澎博之展示手法,卻與正在進行更新之民博常設展的展示理念,呈現異曲同工之妙,例如:結合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思考民族與民俗文化之未來發展等,以及民博嘗試與文物擁有者進行交流,生博則透過主題特展讓專業、冰冷之博物館開始與民眾之日常生活進行連結與再現。

展望未來,澎博既以「生活」為名,除持續經由文物徵集、受贈或購藏等傳統方法豐富館藏,可考慮以現地保存或仿效「歷史建築」登錄之清冊建立模式,彙整澎湖地區之重要民俗文物清單,降低集中典藏數量,強化文物與既有文化脈絡之相互連結,藉此提升澎湖居民對於民俗文物之愛護與重視;

另援引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提出之「宜蘭就是一座博物館」的籌設理念,澎博可擴大展示架構之尺度與規模,除目前館內之常設展與特展外,應將澎湖地區之社區文化、地方文化館、文化及自然遺產等作為延伸性之展示場域,也可運用館內之專業資源,協助館外展覽之策劃及推動,以能將民族與民俗展示,由關注過往歷史,朝向連結當代生活、思考未來發展之前瞻性目標邁進。(系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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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博我家寶貝特展區之望安曾宅(上)與吳爾聰(下)之民眾參與式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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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型為澎湖早年往返廈門與台澎之間的帆船型貨船。(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博士班研究生。)

系列閱讀:

試探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未來性(1)

試探民族與民俗展示的未來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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