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東發】5/11 Pangcah看東發條例╱5/12~13「出賣牙買加」放映座談


[訊息轉載] 東發校園巡迴  同期活動


從Pangcah阿美族-看東部發展條例座談會

時間: ‎2011511 19:00 - 22:00

地點: 台灣大學社會系館101教室

主辦單位:Pangcah守護聯盟 

 

東發條例對東部Pangcah阿美族人將有什麼影響?

Pangcah守護聯盟 將在台北再一次說出部落族人的心聲,也讓大家來認識Pangcah !!

請於 18:3019:00 進場

完整活動內容請見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20359591309446

(沒有FaceBook帳號的朋友請見 http://tungfa.blogspot.com/2011/05/pangcah_08.html  )

 

======================================================= 

歡迎參加【東發條例說明會】

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的【東部發展條例】,有部分土地條款極具爭議性,

可能在未來將海岸阻隔起來,只交給財團使用,將會對花東地區造成很大的影響。

每一巡迴場次內容將有紀錄片「出賣牙買加」影片播放及座談會,

以情況極為相似的牙買加來探討東部發展條例及目前花東地區面臨的處境。

 歡迎參加說明會更清楚地認識【東部發展條例】!!!

 

    完整場次請見 http://tungfa.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17.html

 

本週場次如下,敬請把握!

 

【東發校園巡迴】 

512日(四)p.m.6:30 交通大學

地點:交大光復校區 人社二館206R教室

講者:曾雨涵(東部一群人聯盟講師)

聯絡人:交大農學小組 陳同學 simuychen@gmail.com

【東發咖啡館系列】

513日(五)p.m.19:00Youth hub/講者:賴威任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1 

      報名費用:免費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網址:http://e-info.org.tw/node/65739 

        詳洽:環資協會 李小姐 02-29332233#204

「出賣牙買加」記錄片介紹短文

此片採訪居住在牙買加與加勒比地區不同面孔與聲音,

深切表達他們對於海岸線上一棟棟從地表竄起的豪華旅館建築的觀感。

從「出賣牙買加」中可以看到在發展觀光的錢潮下,當地人民

如何因此死亡、被限制活動以及被噤聲…    

全文詳 http://tungfa.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28.html

 

看海,你願意花多少錢?

5695101847_76a32e8deb_b

 

--

立法院本會期(1002月~6月間)是東發條例闖關的關鍵期,請支持花東民間團體的連署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12504202000

 

「出賣牙買加」巡迴放映及「東部夢想書寫」活動已經開跑!

完整活動場次與說明請參閱附件!

 

東發活動資訊平台:

facebook粉絲團:花東發聲台 (請按讚加入)

facebook社團 :東部一群人聯盟

東發簡介部落格:東土一斤30

 

-- 

Posted via email from 原住民會館

原住民族自治法誰說了算?

F6

原住民族自治法誰說了算?

 

很多原住民覺得,既然是要自治,為什麼都是你們說了算,都要按照你們?

沒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制定法律等,應尊重原住民族之傳統習慣規範、語言、文化及價值觀。〈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19條也明文,國家在通過及落實可能影響原住民族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前,應以善意諮詢相關原住民族並與其合作,並透過原住民族自己的代表機構,取得其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FPIC原則; 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基本法〉其他規定也肯認此原則,例如第23條規定,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自治法〉草案本身為影響原住民族重大的國家法律,其草擬與制定過程也屬於「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的一環,當然適用上開〈基本法〉與〈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規定,而必須對原住民族公開資訊並對等協商、合作完成。由於原住民族自治是一種動態的發展過程,本不待自治法立法即得逐步實踐,例如〈基本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國家應提供充分資源,每年寬列預算協助原住民族自治發展。此類協助民族自治發展事務的行政措施,對於支持各民族依其個別社會條件逐步落實自治十分關鍵,同樣必須尊重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諮詢民族意見、提供完整資訊,並由各該民族同意施行。

現在他們倒過來說,要立法才能自治,然後完全不顧原住民族意願,不尊重其民族意願自主的,在傳統慣習中的運作表達方式,片面制定「自治法」,高度限縮權利,並以一套高度監控的程序規範約束,才得以成立「自治區」來取得行使權利的資格,因此,目前〈原住民族基本法〉保護傘下守護鄉土的自主作為,以及依民族意願習慣,特別是部落的關鍵角色,行使權利的資格全被否定剝奪。〈原住民族基本法〉形同作廢,這同時也否定了包括司馬庫斯、山美達那伊谷等許多原住民族部落,守護鄉土的權能及所付出的努力。

很清楚,這當然不是實在的自治法, 它的目的就是要來窒制真正的自治!所以現在已不是這部自治法不夠好, 有沒有達到基本要求的問題而已,而是有了它更糟, 它要奪去過去原住民及關心原住民的仗義之士所奮鬥的成果,我們怎能讓這樣的情況發生!?


-- 

Posted via email from 原住民會館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旗美重建會」甲仙成立,重建工作新路徑

由 排隊彎彎 透過 Google 閱讀器傳送給您:

經由 莫拉克88news.org 88編輯 著 (日期為 2011/5/5)

旗美重建會的籌備總召與新任理事謝耀賢表示,莫拉克風災雖然已經過了一段時間,許多重建工作卻都有待加強,既有的市府重建會與地方的溝通管道也不夠暢通,因此成立此一重建會,希望為旗美地區的重建工作盡一份心力。

Related posts:
  1. 陽光下的甲仙新米傳奇:什麼是產業重建?


您可以在這裡操作的事項:

Posted via email from 原住民會館